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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破产具体流程怎么写

发布时间:2025-12-09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公司破产流程需严格遵循《企业破产法》规定,核心环节包括申请、受理、清算等。
公司破产流程需按法定程序逐步推进,主要分为以下阶段:
1. 破产申请阶段:若申请人为债权人,需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、债权证明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;若申请人为债务人,需提交破产申请书、财务报表、资产清单、债权债务清册等材料。
2. 法院受理与审查阶段:若法院收到申请后5日内通知债务人,债务人7日内未提异议,法院将在异议期满后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;若债务人提异议,法院需对异议进行审查,符合条件则受理。
3. 指定管理人阶段:若法院裁定受理,将在受理之日起25日内指定管理人,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财产、调查财产状况、管理处分财产等。
4. 债权申报与债权人会议阶段:若债权人收到通知,需在30日内申报债权(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申报);管理人核实债权后召开债权人会议,审议重整计划、和解协议或破产财产分配方案。
5. 破产清算/重整/和解阶段: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重整、和解可能,法院裁定宣告破产,管理人进行财产变价、分配;若达成重整或和解协议,按协议执行。
6. 破产程序终结阶段:若破产财产分配完毕,管理人向法院提交清算报告,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,注销企业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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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破产流程中存在一些常见错误操作,可能导致程序延误或权益受损。
1. 破产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虚假:总结:材料问题易导致申请被驳回。解释:部分企业提交的财务报表缺失关键数据(如未体现对外担保债务),或债权人未提供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直接证据(仅口头陈述),法院会因材料不符合要求裁定不予受理,延误破产程序启动时间。
2. 忽视债务人异议期的应对:总结:未及时回应异议可能影响受理结果。解释:债权人申请破产后,若债务人提出“仍有偿债能力”的异议并提交虚假财务数据,债权人未在法院指定时间内提供反驳证据,法院可能采信债务人异议,驳回破产申请。
3. 债权申报逾期或材料不全:总结:逾期申报可能丧失债权受偿权。解释:部分债权人未注意法院公告的债权申报期限,或申报时未提供债权原始凭证(如仅提交复印件且无原件核对),管理人可能不予确认该债权,导致债权人无法参与破产财产分配。
4. 不配合管理人财产调查:总结:拒绝配合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。解释:债务人隐匿财产、拒绝向管理人移交账簿,或债权人伪造债权凭证试图多申报债权,管理人可向法院申请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罚款、拘留等强制措施,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。
若您担心自身操作存在风险,或已出现类似错误,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,避免权益进一步受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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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破产流程中存在一些法律风险点,需提前防范。
1. 诉讼时效经过导致债权无法受偿:总结:债权申报需在诉讼时效内完成。举例:债权人A对债务人B享有100万元到期债权,诉讼时效为3年,但A未在时效内主张债权,后B进入破产程序,A申报债权时,管理人以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确认,A无法参与破产财产分配。
2. 管理人履职不当导致财产损失:总结:管理人违规处分财产将损害债权人权益。举例:管理人在接管债务人财产后,未对价值较高的设备进行评估即低价转让给关联方,导致破产财产总额减少,债权人最终受偿比例从30%降至15%,债权人需通过诉讼追究管理人责任,但过程耗时费力且可能无法全额追回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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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破产流程中存在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,会对流程进展产生影响。
1. 债务人提出重整或和解申请:影响:若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、宣告破产前提出重整申请,且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,破产流程将从清算转为重整,原清算程序中止,管理人需按重整计划管理债务人财产,流程时间延长(可能从6个月延长至1-2年);若达成和解协议,法院裁定认可后终结破产程序,债务人按协议偿还债务,无需进入清算阶段。
2. 发现债务人存在破产欺诈行为:影响:若管理人调查发现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无偿转让财产、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,或虚构债务,将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并追回财产,流程会因调查、诉讼追回财产而延误;情节严重的,法院可能裁定终止破产程序,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3. 法院工作量过大导致程序延误:影响:若破产案件集中的地区,法院受理案件数量超过处理能力,可能导致裁定受理时间延长(如超出法定15日受理期限),或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推迟,整体流程时间增加3-6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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